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還是免不了

復健六次例行回診,一樣教授坐鎮,二個診間同時看診,我看哪間是位初次見面的年輕帥哥醫師,他看電腦的病歷說:「手臂的傷勢如何?」我說︰「某些角度還是痛!」、「穿脫衣服碰到會痛……」他轉了轉,扭動手臂,用手指按壓後說︰「打針吧!」

我聽到又要打針,心裡自然湧現排斥!就問:「醫師真的沒別種治療方式?」、「二個月打兩針不會太密集嗎?」、「有人告訴我三個月最多打二針!」他說:「打針好的快!」、「三個月最多可以打五針!」

我說:「聽說針內含嗎啡和類固醇?」,他說:「沒嗎啡啦!」我又問:「那不是暫時止痛,過二天藥效退了就故態復萌?」他說:「打對位置很快就好!」,我說:「那不是會傷腎臟?」他說:「不會!」

好吧!所有的質疑,都被他ㄧㄧ化解,所以我就相信他了!結論:又打了一針!施打後他立刻轉動我的手臂說:「那裡痛?」我說:「這裡痛!」他說:「藥效會慢慢擴散!」

PS.按標題自動連結:又要打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