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轉貼 罕病也在衛署公告申請範圍內

罕病也在衛署公告申請範圍內
台灣新生報作者: 【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24日 上午12:01

小腦萎縮症患者因小腦逐漸萎縮,導致日常生活逐漸不能行走、書寫,嚴重者甚至需長期臥床。其龐大的醫療費用支出常造成家庭負擔,對於病患本身更是折磨。行政院衛生署呼籲,病友可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免除就醫時的部分負擔,以減輕病友的醫療費用。

財團法人中華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指出,過去曾接獲病友反映,自己屬於散發型的病患,而非遺傳型病患,導致向中央健康保險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卡時,遭遇困難,並認為自己權益受損。

對此,健保局澄清指出,小腦萎縮症屬於衛生署公告罕見疾病,依法可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不因疾病類型而有所不同。

健保局醫務管理組醫務行政科王淑華科長指出,關於散發型小腦萎縮症病友是否可依法申請重大傷病卡,健保局曾於民國九十九年通知中華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經由醫師診對確屬小腦萎縮症,都可依法提出申請,不因是散發型或遺傳型而有所不同。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約有兩千名小腦萎縮症患者,其中有超過一半屬於散發型。如果散發型病友無法順利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卡,對於病友權益無疑是重大損害。王淑華科長特別澄清,重大傷病卡的核發標準在於醫師診斷證明,只要醫師診斷證明確屬於衛生署公告的三十項重大傷病,即可依法提出申請。小腦萎縮症屬於公告中的罕見疾病,當然可依法申請,且核發是終身有效。

健保局統計,目前全國有888名小腦萎縮症的病友已順利取得重大傷病證明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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