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草莓派說:黃色螢光筆畫重點,可以避掉影印機的光……(啊!其實我認為是螢光綠的?)
我買書都是當做傳家寶,不捨得劃線,最多簽名收藏,更不用說做記號、畫重點等……
記憶中,只有學生時代應付考試專用,那些教科書、參考書之類,才有我亂塗亂畫的痕跡……不過那些是用過即丟,不然就是送人,拜託接手的下個人帶走(聯考用、非典藏)的書。
印象中,國小課本像是一本本連環漫畫書,所有留白處一律不放過!連當兵時的“莒光作文簿”,也寫掉好幾本,每週以和本部隊少校隊長打筆仗為樂,經常他批改的紅字,比我寫的本文還多,似乎想糾正士官兵思想,一來一回沒完沒了,極為幼稚。
本部隊中尉輔導長,年紀比我小一歲,因此不太管我,所以我的作文簿,都是本部隊長親批閱……曾經因為認真寫作文簿,國防部高官來督導,當作表揚樣板,軍中放榮譽假,還被派去參加師管區的“三民主義講習班”,哈哈~十餘年後,今日想來也面露微微笑!
至於,畫重點是否獨厚〔黃色螢光筆〕?好像不太記得了,所有的〔有色螢光筆〕(不論紅、黃、藍、綠……)、彩色鉛筆都使用過,我的教科書若捲起來當望遠鏡,肯定像是萬花筒似的。
倒是沒有草莓派所說:是考量影印不留痕跡的細膩心思,草莓派果然是心細會唸書的好學生!
這篇是我回應草莓派(四、五年前部落格)格文的資源回收再加工,感謝雞媚兒自動搜尋功能,在茫茫網海中,找到這篇漏網之魚。
PS.按標題自動連結:陸客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