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 星期三

愛恨二二八

228~比較清楚知道這三個字的意含,至今約有二十三年吧!當年還沒解嚴。記得是高中三民主義老師在課堂講到的,那位開明的老師是位報社大記者兼任教職!

大學正是風起雲湧時代,舉凡國會改革、街頭運動、農工運動、學生運動、總統直選……每一次這個議題照例都會被政客、媒體炒作個幾天,今天已經六十年了。

道歉、賠償、補償、恢復名譽、追查元兇、立碑紀念……但是永遠各說各話,一個議題各自表訴、媒體各取所需、政客各有所圖,到底這個影響台灣社會最重要事件真相是什麼?似乎也就不是太重要了,除了多一天國定紀念日。

歷史的解釋權是在有權勢的人手中,不論藍綠中央或地方當權派!沒有人生來有原罪,沒人天生是受害者,不論省藉歷史的經驗應彼此尊重、包容、諒解不是嗎?歷史教訓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才不至於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