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披頭四的老大—約翰藍儂還在世應該有六十六歲,和台灣的曼德拉—施諾里差不多年紀吧!
愛與和平非暴力的運動者,就在他要東山再起的1980年冬天,在紐約自家豪宅前被瘋狂歌迷槍殺,那年他四十歲。
打馬悍將固然講法偏激,但不無道理,二十幾年前恨不得他被蔣氏父子槍斃,今日就是台灣的英雄烈士……
老婆去美國出差兼旅遊,我叫她去中央公園拍照!
中壢新街溪。魚之樂矣
-
今年和去年的春天我去中壢的大專當所謂的業師也就是從業界請來的專業人士彌補老師一直在學院所缺的職場戰鬥力並不是說我很厲害只是拉我去的老師是以前同事所以下課後比較有時間在中壢亂逛也看到一條...
...繼續閱讀
1 天前
8 則留言:
不過相對的我並不擔心假使約翰藍儂活到了今天,會跟某些昔日搖滾巨星一樣,變成靠賣老臉賺錢的老不休。
是啊,同意!藍儂的死是保羅忌妒的啊?淒美的死,非自願的死,死了之後馬上登上歷史英雄的位置,其他人很難超越啦!
我常亂想或許藍儂活著可能已經當上美國總統了?(有雷根的例子)
看得出來你老婆很愛你!幫你拍這麼多有關John Lennon的照片。
共四五張貼二張而已啊!嘿嘿
I love John Lennon! :)
kathy
me too :)
:)
kathy
You have gone? I love Beatles!
張貼留言